1、菊酯类杀虫药,水温低水质清瘦时,对鲢、鳙鱼毒性大,虾、蟹禁用。
2、阿维菌素兑水少或泼洒不均匀会造成鲢、鲫鱼或海水贝类死亡。
3、敌百虫:虾、蟹、白鲳、鳜鱼禁用,鲈、乌鳢、鲶、叉尾鮰、章鱼、胡子鲶、宝石鲈慎用。
4、辛硫磷对淡水白鲳、鲷科鱼毒性大、慎用,大口鲶、黄颡等无鳞鱼禁用。
5、杀虫药或硫酸铜,水深大于2米时,一次性用药可能造成鱼类死亡。
6、一水硫酸锌用于海水贝类时容易造成缺氧或致死,应注意。
7、代森铵禁用于鳜鱼。
8、甲苯咪唑在正常用量下,会造成胭脂鱼死亡。白鲳、叉尾鮰对其敏感,贝类、无鳞鱼慎用。
9、硫酸铜、硫酸亚铁:贝类禁用,施药后注意增氧;清水塘、鱼苗塘减量;30日龄内的虾苗禁用;广东鲂、鲟、乌鳢、宝石鲈慎用。
10、硫酸铜不能与生石灰合用,毒性大,可造成大量死鱼。硫酸铜使用每亩不超过300g。鳜鱼禁用。
11、内服杀虫药,早春应按投饲量计算用药量,否则会致死鱼。
12、敌百虫在鳜鱼塘禁止使用。
13、盐酸氯苯胍做药饵搅拌不匀,会造成鱼类死亡,特别是鲫鱼。
14、阿维、伊维菌素内服时,无鳞鱼或乌鳢会出现强烈的毒性反映。
15、菊酯类或有机磷药物除生物菊酯外,不得用于甲壳类水生动物。
16、淡水白鲳禁用药:敌百虫、敌敌畏等有机药物。
17、加州鲈鱼过敏药:敌百虫用量应控制在0.3ppm以下。
18、青虾过敏药:敌百虫等有机磷杀虫剂及各类菊酯药应禁用。
19、罗氏沼虾敏感药:敌百虫、菊酯药禁用。
20、罗氏沼虾池使用漂白粉时,浓度在0.1ppm以下,硫酸铜0.7ppm以下,生石灰每亩·米25kg以下。
1、溴氯消毒剂当水温高于25度时,按正常用量可造成河蟹死亡
22、外用杀虫剂、消毒剂,早春用药量要少。
23、水质恶化或缺氧时,禁用外用杀虫剂和消毒剂。
24、碘制剂和季铵盐类药物对冷水鱼、大鲮鲆有伤害,应慎用。
25、维生素C不能和重金属盐、氧化性药物同时使用。
26、杀藻药在池塘缺氧时严禁使用。
27、虾、蟹等水产动物蜕壳时禁用溴氯制剂。
28、乌鳢对于硫酸亚铁敏感,注意慎用或不用。
29、蛙在10g/L的盐水里无法生存。
30、斑点叉尾鮰等无鳞鱼慎用高锰酸钾。
31、苯扎溴铵等阳离子表面活性剂,禁用于海参,其他软体动物慎用。